鐵桶棄貴婦狗險亡 官斥內地男「人類不是最大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8/15 17:38

最後更新: 2016/08/15 17: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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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宋海衞。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從事紡織品生意的內地男子二,自稱購入一頭貴婦狗後,但在香港居住的家人不准許養狗,故他於今年5月18日在西灣河文娛中心對開,將只有10星期大的貴婦狗放在鐵桶內,待人領養,期間沒有提供食水,途人見狀報警,其後愛護動物協會人士證實小狗脫水及沒有足夠空間活動。被告宋海衛(28歲)今承認沒有為動物經常供應充足的潔淨清水,及沒有提供一個容許一頭狗自由活動的籃共兩項控罪,被判罰款1萬元。

裁判官判刑時,斥責育有兩子女的被告「養小動物同生小朋友都是一生一世的承諾」,並告誡自稱很喜歡小動物的被告「其他生命都要尊重,人類不是最大!」裁判官並指無人收養的貓狗會被人道毀滅,被告遂回應「我懺悔!」

被告案發時持雙程證來港,被告求情時指在上水購入涉案貴婦狗後才得知家人不容許養狗,被裁判官批評未有想清楚便買狗。被告最後詢問可否向愛護動物協會再領養該小狗,裁判官要求他考慮清楚才申請。